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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督查“减负”可以,但常规“作业”不可少

发表日期:2017-12-18 作者:宁波学而优家教网 电话:15757878084

针对基层反映督查过多过频等问题,山东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精心研究督查选题,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督查活动,加大内容相近督查活动的精简整合力度,努力提高督查活动实效,切实减轻基层负担。(12月15日新华社)

回顾几年来,每当年终各级政府、各部门均会举行名目繁多的督查。重复、繁多的督查活动,不仅让基层难以承受和招架,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下属单位的逆反和恐惧心理,也滋长了弄虚作假歪风。山东为督查工作“减负”实是理当,其做法可鉴、可赞!

通过精简整合的方式、方法,督查频率由多变少,并不意味着对正常督查行为的一概否定,也即说正常的督查这个“作业”还应该继续坚持。因为,它对促进工作的意义和作用是其它方法和措施所无法替代的。

首先,对政府或有关部门来说,是促进、推动工作不可或缺的工作环节。常言说,有布置就应有检查,“只有调查研究,才有发言权”,这是促进工作和实施常规管理的基本理念。

年终督查,是主管部门例行年度计划中的一次重要的工作促进活动,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对上年工作的一次理性检验。这样的活动,通过一定的手段和方法,依据有关督查评估标准,对辖区内有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学校)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量化督导检查或评估,所见、所闻、所感是来自于基层或一线的第一手材料,有成绩,也有不足,通过严格梳理和认真总结,形成规律性的认识,为来年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决策提供可靠的参照依据。

其次,对于被督查单位来说,也是一次难得和有益的促进活动。俗话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诚挚、有益的“挑刺”,对被查单位来说,是难得的忠言,虽逆耳,却利于行。

众所周知,督查的一个突出特点是秉持“一分为二”原则。在督查过程中,对被督查单位既要看“花”,又要看“疤”。 看“花”,能看到自己的成绩,知道自己有哪些经验和做法,应去好好总结,在明年的工作中继续发扬;看“疤”,即可看到自己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应及时进行深刻反思,在今后工作中尽快弥补和改进,让其不断完善,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况。

其实,小到个人,大到国家,都是在不断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中逐渐发展壮大。所以,例行性的常规督查活动,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应加强,在有用、实效方面下功夫!

督查活动,是阶段性的监督检查行为。但对被督查单位或个人来说,欲取得督查的理性成果,重要的还在于“平日”。事实证明,一个人或一个单位的成功“一举”绝不是一时一事的偶然所得,即便是偶然所得也是孕育在必然之中的。譬如到一所优秀学校参观访问,一进校门,你就能感觉到一阵清新的气息扑面而来。再继续向前走去,看到或听到的又是顺心如意;去听一堂优质课,看到主讲人挥洒自如,胜似闲庭信步……可曾知,这一切表面上的云淡风轻,背后流下了多少辛勤的汗水。常言说得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这一切都与平日的均衡用力、持之以衡密不可分。

只有平日用力,在迎接年终“作业”大考的督查中,也就不用那么紧张和忙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