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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学生跪讲台,不仅仅是变相体罚那么简单

发表日期:2018-3-30 作者:宁波学而优家教网 电话:15757878084

近日,有家长向媒体反映,因为在当天的数学课上,强强等三名学生将老师教学要用的试卷落在了家里,于是被老师罚站。在站的过程中,几个孩子把后面黑板报的粉笔字擦掉了,就被罚跪在讲台前。校方表示,会安排给孩子做心理疏导。对这位老师的处罚,也会立刻提上日程。(1月25日澎湃新闻)

对于小学生来说,由于粗心、疏忽等忘带试卷是很正常的事。作为教师,遇到类似情况,应该针对每个学生采取合理措施,耐心帮助他们改掉粗心的毛病,而不该就此对学生进行罚站、罚跪。如果说轻微罚站还尚可原谅的话,罚跪则显然是越过了惩戒底线,踩了师德红线。

首先,此种行为越过了师德底线。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三条规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这既是师德底线,也是在任何情况下教师必须坚持的职业操守。讲台上罚跪,不仅是变相体罚,更是对学生人格的极大不尊重,严重超越了师德的底线。

其次,此种行为踩到了法律红线。《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章第48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对于法律赋予少年儿童的应有权利,教师应当去维护,践踏即是违法。

再次,讲台上罚跪性质恶劣。罚跪本来是封建家族式的处罚行为,在现代文明社会用以体罚学生,有损学生的人格和尊严。它触痛的不仅仅是学生的皮肉,更会灼伤孩子的内心,会对孩子未来的成长带来极为严重的负面影响。

对处罚学生之事,学校和相关部门坚决不能一说了之。一方面,学校应本着治病救人原则,对相关责任人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以儆效尤,给学生、家长和社会一个满意的答复。另一方面,要以此为契机,抓好师德教育,进一步加强开展师德规范、教育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

此外,违犯师德事件时有发生还暴露出学校或主管部门的师德监管机制还不完善,相应工作还做得不到位。因此,还需认真从事件中总结教训,对以往工作深刻反思,查漏补缺,从而实现事件后有所认、有所改、有所得的“应有效应”,最大限度地减少甚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