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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品德素质评分要兼顾学生的日常表现

发表日期:2018-4-23 作者:宁波学而优家教网 电话:15757878084

见义勇为、乐于奉献、拾金不昧、勤奋上进等行为均可获得学分。武昌理工学院近日举行2017~2018年度第一学期思想品德素质测评会议,对首批7名学生的优秀表现进行评审,最终1名学生拿到两个学分,两名学生拿到1个学分,4名学生没有获得学分。

据了解,该校学生思想品德素质测评由全校各部门、各学院负责人参与打分,根据典型程度和影响大小进行评分。该校素质测评中心主任李金永介绍,去掉评分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的可获得两个素质学分,85~90分的学生可获得1.5个素质学分,80~85分的可获得1个素质学分,低于80分没有素质学分。

无论是在大学,还是在中小学,学生思想品德素质评分都是目前学校管理和评价中的一道难题。有的学校没有一个客观的评价标准,评价往往由班主任老师一手操纵,学生得分多少要看班主任对他们的印象。武昌理工学院采用对学生优秀表现进行评审的办法进行赋分,将评价由课内引向课外,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促进学生知行统一,在一些重大事件中表现自己的优秀品质。

不过,“低于80分没有素质学分”这一规定不禁让人产生疑惑,难道说低于80分或没有优秀表现的学生思想品德素质就不得分?这些学生思想素质难道就不过关? 

评价具有导向和激励作用,如果以上推论成立的话,学校是否在引导学生都去做轰轰烈烈的大事,而不关注学生的日常表现?事实上,生活中像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之类的大事发生的概率并不是太多,学生真正的素质大多体现在日常生活的点滴小事或一言一行中。因此,学校对学生思想品德素质的评分不应只关注引起社会影响的大事,还要兼顾学生的日常表现。

评价学生的日常表现,学校要制定一个客观的评价标准。可以依据大、中小学生守则,从热爱国家、关心集体、乐于助人、遵纪守法、好学创新等方面提出一些底线要求,学生只要达到这些要求,就应当是一个在思想品德方面合格的学生。当然,还要规定一些“一票否决”项目,学生只要触碰了这些红线,就可以直接认定其思想品德不合格。

在评价学生的日常表现时,首先要重视学生的自我评价。学生自评时,要强调客观性,实事求是,既不能缩小自己的成绩,也要防止夸大其词、言过其实,既要把自己做过的事情亮出来,也要客观看待自己存在的不足,从而引导学生在自评的过程中自我反思,吸取教训,总结经验。

对于学生的日常表现,与之朝夕相处的同学和老师最有发言权。学校在评定每位学生的日常表现时,应当以班级为单位,分别组成任课教师和学生两个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的自评陈述,逐一核查学生的日常表现,最后由全体学生和任课教师打分,作为每名同学思想品德素质的基础得分。

要想使评价更加客观和科学,班主任教师还要为每位学生建立素质成长档案,认真收集学生的日常表现材料,并运用写实的方法,及时记录学生在日常生活中的闪光点,作为期末思想品德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对于学生在重大事件中的优秀表现,学校可以采取武昌理工学院的做法,由学校各部门和各学院负责人评审打分,但这并不是学生思想品德素质的最后得分,而是作为加分项,且分值也不宜过高。也就是说,学生最终的思想品德素质得分,对一些表现优秀学生而言,应包括两部分:一是日常表现得分,二是优秀表现得分。如此评价才能既兼顾大多数,并且使个别优秀者得到应有的褒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