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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交流轮岗亟待提质增效

发表日期:2018-5-3 作者:宁波学而优家教网 电话:15757878084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学校强弱与发展快慢关键在于教师。如何盘活现有教师存量、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教师资源效能是当前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应当切入的主题。目前,很多地方推行的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不失为一项有益的尝试。

首先,教师流动有利于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学校发展不均衡主要体现在学校师资力量的不均衡上。长期以来,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农村学校教师一直处于“招不进、留不住”的状态,师资力量总体水平远远落后于城镇学校。实行教师交流轮岗制度,让区域内的优质师资流动起来,成为共享资源,为薄弱学校输送“新鲜血液”,必将带动薄弱学校的发展,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手段。

其次,教师流动有利于学校做好管理工作。教师长期在一所学校工作,容易形成自己的“势力范围”,衍生出“非正式群体”,左右学校舆论,影响教职工的思想和行为。若引导不好,对学校实施教育教学改革、推行相关制度、开展正常工作等都会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让教师流动起来,就能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再次,教师流动有利于消除教师的职业倦怠心理。教师工作内容日复一日地重复,交往圈子相对固定,很容易形成职业倦怠心理和业务上墨守成规、不求进取的惰性心态,形成专业发展中的“高原现象”。教师定期交流轮岗,有利于促进教师用心钻研业务、取长补短、提高能力,进而突破“高原现象”。

但是,当前,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还存在着诸多不利因素,如一些学校从自身发展角度考虑,不愿委派优秀教师外出交流;许多老师长期在某学校工作,不愿去其他学校交流,特别是不愿意从工作环境优越的学校到偏远且环境艰苦的学校去;外出交流的教师因工作关系还在原学校,在交流学校也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出工不出力,甚至不服从交流学校的管理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教师交流轮岗作用的发挥,教师交流轮岗亟需依靠政策的设计来提质增效。

一方面,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顶层设计,加强统筹管理。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教师“县管校聘”政策,结合地方实际,统一制定区域内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制定交流教师管理办法;要充分考虑乡村学校、边远地区学校的特殊性,制定保护性的教师流动政策,不能任由该地区学校教师完全自由流动。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规划配套的激励性措施,引导教师自愿外出交流。教师交流轮岗,既要有强制性的规定,又要有激励性的措施,以增强岗位的吸引力,确保教师流动发挥应有的作用。如,大幅度提升边远地区学校、农村学校教师工资标准,向优秀教师发放到边远地区的工作补贴和交通补助费;职称评聘、评优评先、选派外出学习等向外出交流教师倾斜;建设教师周转宿舍,解决教师居住问题,积极为教师交流创造利好的物质条件。